應詔集
大臣論上以義正君而無害於國,可謂大臣矣。天下不幸而無明君,使小人執其權,當此之時,天下之忠臣義士莫不欲奮臂而擊之。夫小人者,必先得於其君而自固於天下,是故法不可擊。擊之而不勝身死,其禍止於一身。擊之而勝,君臣不相安,天下必亡。是以春秋之法,不待君命而誅其側之惡人,謂之叛。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是也。
世之君子,將有志於天下,欲扶其衰而救其危者,必先計其後而為可居之功,其濟不濟則命也,是故功成而天下安之。今夫小人,君不誅而吾誅之,則是侵君之權,而不可居之功也。夫既已侵君之權,而能北面就人臣之位,使君不吾疑者,天下未嘗有也。國之有小人,猶人之有癭。人之癭,必生於頸而附於咽,是以不可去。有賤丈夫者,不勝其忿而決去之,夫是以去疾而得死。漢之亡,唐之滅,由此之故也。自桓、靈之後,至於獻帝,天下之權,歸於內豎,賢人君子,進不容於朝,退不容於野,天下之怒,可謂極矣。當此之時,議者以為天下之患獨在宦官,宦官去則天下無事,然竇武、何進之徒擊之不勝,止於身死,袁紹擊之而勝,漢遂以亡。唐之衰也,其跡亦大類此。自輔國、元振之後,天子之廢立聽於宦官。當此之時,士大夫之論,亦惟宦官之為去也。然而李訓、鄭注、元載之徒,擊之不勝,止於身死,至於崔昌遐擊之而勝,唐亦以亡。
方其未去也,是纍然者癭而已矣。及其既去,則潰裂四出,而繼之以死。何者?此侵君之權,而不可居之功也。且為人臣而不顧其君,捐其身於一決,以快天下之望,亦已危矣。故其成則為袁、為崔,敗則為何、竇,為訓、注。然則忠臣義士,亦奚取於此哉。夫竇武、何進之亡,天下悲之,以為不幸。然亦幸而不成,使其成也,二子者將何以居之?故曰:以義正君,而無害於國,可謂大臣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