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史

北史,唐朝李延壽撰。紀傳體,共一百卷,含本紀十二卷,列傳八十八卷,上起北魏登國元年(386),下迄隋義寧二年(618),記北朝北魏、西魏、東魏、北周、北齊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。南史與北史是唐初史學家李延壽的作品,北史主要在魏、齊、周、隋四書基礎上刪訂改編而成,並參考各種雜史,「鳩聚遺逸,以廣異聞」,「除其冗長,捃其菁華」,體例完整,文字優美。他撰寫這兩部書是為了「追終先志」,繼承父親李大師(570-628)未完成的事業。

李延壽在北史之序傳中自述:「從此八代正史外,更勘雜史,於正史所無者一千餘卷,皆以編入。」北史內容遠較南史佳,這是李大師、李延壽父子均為北方人,因此,對北朝的歷史、掌故、風俗、人情都較熟悉。王鳴盛說:「觀北史高洋紀,其窮凶極惡,賴北史得著,此李延壽之功。」。司馬光在給劉道原信中談到:「乃知李延壽之書,亦近世之佳史也。雖於祥詼嘲小事,無所不載,然敘事簡徑,比於南北正史,無煩冗蕪穢之辭。竊謂陳壽之後,惟延壽可以亞之也。」唐穆宗長慶三年(823),南史、北史被列為科考的項目之一。自有南北二史之後,宋書、南齊書、魏書、梁書、陳書、北齊書、周書、隋書被稱為八書,史稱「二史八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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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‧ 魏本紀第一 卷二 ‧ 魏本紀第二
卷三 ‧ 魏本紀第三 卷四 ‧ 魏本紀第四
卷五 ‧ 魏本紀第五 卷六 ‧ 齊本紀上第六
卷七 ‧ 齊本紀中第七 卷八 ‧ 齊本紀下第八
卷九 ‧ 周本紀上第九 卷十 ‧ 周本紀下第十
卷十一 ‧ 隋本紀上第十一 卷十二 ‧ 隋本紀下第十二
卷十三 ‧ 列傳第一 后妃上 卷十四 ‧ 列傳第二 后妃下
卷十五 ‧ 列傳第三 魏諸宗室 卷十六 ‧ 列傳第四
卷十七 ‧ 列傳第五 卷十八 ‧ 列傳第六
卷十九 ‧ 列傳第七 卷二十 ‧ 列傳第八
卷二十一 ‧ 列傳第九 卷二十二 ‧ 列傳第十
卷二十三 ‧ 列傳第十一 卷二十四 ‧ 列傳第十二
卷二十五 ‧ 列傳第十三 卷二十六 ‧ 列傳第十四
卷二十七 ‧ 列傳第十五 卷二十八 ‧ 列傳第十六
卷二十九 ‧ 列傳第十七 卷三十 ‧ 列傳第十八
卷三十一 ‧ 列傳第十九 卷三十二 ‧ 列傳第二十
卷三十三 ‧ 列傳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 ‧ 列傳第二十二
卷三十五 ‧ 列傳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 ‧ 列傳第二十四
卷三十七 ‧ 列傳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 ‧ 列傳第二十六
卷三十九 ‧ 列傳第二十七 卷四十 ‧ 列傳第二十八
卷四十一 ‧ 列傳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 ‧ 列傳第三十
卷四十三 ‧ 列傳第三十一 卷四十四 ‧ 列傳第三十二
卷四十五 ‧ 列傳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 ‧ 列傳第三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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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十五 ‧ 列傳第八十三 卷九十六 ‧ 列傳第八十四
卷九十七 ‧ 列傳第八十五 西域 卷九十八 ‧ 列傳第八十六
卷九十九 ‧ 列傳第八十七 卷一百 ‧ 列傳第八十八 序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