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書

宋書,梁 ‧ 沈約撰,一百卷,包括紀十、志三十、列傳六十。為南朝劉宋一代之史,二十四史之一。

沈約。(西元441~513)字休文,南朝梁武康人(今浙江省武康縣)。篤志好學,博通羣書,撰四聲譜,分字為平上去入四聲,為聲韻學上一大變遷。累官尚書僕射、尚書令,卒謚隱。著有晉書、宋書、齊紀、梁武紀等,有文集百卷。

〈以上摘自國語辭典〉


卷一 ‧ 本紀第一 武帝上 卷二 ‧ 本紀第二 武帝中
卷三 ‧ 本紀第三 武帝下 卷四 ‧ 本紀第四 少帝
卷五 ‧ 本紀第五 文帝 卷六 ‧ 本紀第六 孝武帝
卷七 ‧ 本紀第七 前廢帝 卷八 ‧ 本紀第八 明帝
卷九 ‧ 本紀第九 後廢帝 卷十 ‧ 本紀第十 順帝
卷十一 ‧ 志第一 志序 律 卷十二 ‧ 志第二 曆上
卷十三 ‧ 志第三 曆下 卷十四 ‧ 志第四 禮一
卷十五 ‧ 志第五 禮二 卷十六 ‧ 志第六 禮三
卷十七 ‧ 志第七 禮四 卷十八 ‧ 志第八 禮五
卷十九 ‧ 志第九 樂一 卷二十 ‧ 志第十 樂二
卷二十一 ‧ 志第十一 樂三 卷二十二 ‧ 志第十二 樂四
卷二十三 ‧ 志第十三 天文一 卷二十四 ‧ 志第十四 天文二
卷二十五 ‧ 志第十五 天文三 卷二十六 ‧ 志第十六 天文四
卷二十七 ‧ 志第十七 符瑞上 卷二十八 ‧ 志第十八 符瑞中
卷二十九 ‧ 志第十九 符瑞下 卷三十 ‧  志第二十 五行一
卷三十一 ‧ 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卷三十二 ‧ 志第二十二 五行三
卷三十三 ‧ 志第二十三 五行四 卷三十四 ‧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
卷三十五 ‧ 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卷三十六 ‧ 志第二十六 州郡二
卷三十七 ‧ 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卷三十八 ‧ 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
卷三十九 ‧ 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 卷四十 ‧  志第三十 百官下
卷四十一 ‧ 列傳第一 卷四十二 ‧ 列傳第二
卷四十三 ‧ 列傳第三 卷四十四 ‧ 列傳第四
卷四十五 ‧ 列傳第五 卷四十六 ‧ 列傳第六
卷四十七 ‧ 列傳第七 卷四十八 ‧ 列傳第八
卷四十九 ‧ 列傳第九 卷五十 ‧ 列傳第十
卷五十一 ‧ 列傳第十一 卷五十二 ‧ 列傳第十二
卷五十三 ‧ 列傳第十三 卷五十四 ‧ 列傳第十四
卷五十五 ‧ 列傳第十五 卷五十六 ‧ 列傳第十六
卷五十七 ‧ 列傳第十七 卷五十八 ‧ 列傳第十八
卷五十九 ‧ 列傳第十九 卷六十 ‧  列傳第二十
卷六十一 ‧ 列傳第二十一 卷六十二 ‧ 列傳第二十二
卷六十三 ‧ 列傳第二十三 卷六十四 ‧ 列傳第二十四
卷六十五 ‧ 列傳第二十五 卷六十六 ‧ 列傳第二十六
卷六十七 ‧ 列傳第二十七 卷六十八 ‧ 列傳第二十八
卷六十九 ‧ 列傳第二十九 卷七十 ‧ 列傳第三十
卷七十一 ‧ 列傳第三十一 卷七十二 ‧ 列傳第三十二
卷七十三 ‧ 列傳第三十三 卷七十四 ‧ 列傳第三十四
卷七十五 ‧ 列傳第三十五 卷七十六 ‧ 列傳第三十六
卷七十七 ‧ 列傳第三十七 卷七十八 ‧ 列傳第三十八
卷七十九 ‧ 列傳第三十九 卷八十 ‧ 列傳第四十
卷八十一 ‧ 列傳第四十一 卷八十二 ‧ 列傳第四十二
卷八十三 ‧ 列傳第四十三 卷八十四 ‧ 列傳第四十四
卷八十五 ‧ 列傳第四十五 卷八十六 ‧ 列傳第四十六
卷八十七 ‧ 列傳第四十七 卷八十八 ‧ 列傳第四十八
卷八十九 ‧ 列傳第四十九 卷九十 ‧ 列傳第五十
卷九十一 ‧ 列傳第五十一 卷九十二 ‧ 列傳第五十二
卷九十三 ‧ 列傳第五十三 卷九十四 ‧ 列傳第五十四
卷九十五 ‧ 列傳第五十五 卷九十六 ‧ 列傳第五十六
卷九十七 ‧ 列傳第五十七 卷九十八 ‧ 列傳第五十八
卷九十九 ‧ 列傳第五十九 卷一百 ‧ 列傳第六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