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治通鑑
   卷一六七 【陳紀一】

起強圉赤奮若(丁丑),盡屠維單閼(己卯),凡三年。

高祖武皇帝永定元年(丁丑,公元五五七年)
  • 春,正月,辛丑,周公卽天王位,柴燎告天,朝百官于露門;追尊王考文公為文王,妣為文后;大赦。封魏恭帝為宋公。以木德承魏水,行夏之時,服色尚黑。以李弼為太師,趙貴為太傅、大冢宰,獨孤信為太保、大宗伯,中山公護為大司馬。
  • 詔以王琳為司空、驃騎大將軍,以尚書右僕射王通為左僕射。

  • 周王祀圜丘,自謂先世出於神農,以神農配二丘,始祖獻侯配南北郊,文王配明堂,廟號太祖。癸卯,祀方丘。甲辰,祭大社。除市門稅。乙巳,享太廟,仍用鄭玄義,立太祖與二昭、二穆為五廟,其有德者別為祧廟,不毀。辛亥,祀南郊。壬子,立王后元氏。后,魏文帝之女晉安公主也。

  • 齊南安城主馮顯請降於周,周柱國宇文貴使豐州刺史太原郭彥將兵迎之,遂據南安。

  • 吐谷渾為寇於周,攻涼、鄯、河三州。秦州都督遣渭州刺史于翼赴援,翼不從。僚屬咸以為言,翼曰:「攻取之術,非夷俗所長。此寇之來,不過抄掠邊牧,掠而無獲,勢將自走。勞師而往,必無所及。翼揣之已了,幸勿復言。」數日,問至,果如翼所策。

  • 初,梁世祖以始興郡為東衡州,以歐陽頠為刺史。久之,徙頠為郢州刺史,蕭勃留頠不遣。世祖以王琳代勃為廣州刺史,勃遣其將孫盪監廣州,盡帥所部屯始興以避之。頠別據一城,不往謁,閉門自守。勃怒,遣兵襲之,盡取其貨財馬仗;尋赦之,使復其所,與之結盟。江陵陷,頠遂事勃。二月,庚午,勃起兵於廣州,遣頠及其將傅泰、蕭孜為前軍。孜,勃之從子也。南江州刺史余孝頃以兵會之。詔平西將軍周文育帥諸軍討之。

  • 癸酉,周王朝日於東郊;戊寅,祭太社。

  • 周楚公趙貴、衞公獨孤信故皆與太祖等夷,及晉公護專政,皆怏怏不服。貴謀殺護,信止之;開府儀同三司宇文盛告之。丁亥,貴入朝,護執而殺之,免信官。

  • 領軍將軍徐度出東關侵齊,戊子,至合肥,燒齊船三千艘。

  • 歐陽頠等出南康。頠屯豫章之苦竹灘,傅泰據蹠口城,余孝頃遣其弟孝勵守郡城,自出豫章據石頭。巴山太守熊曇朗誘頠共襲高州刺史黃法23c0b;又語法23c0b,約共破頠,且曰:「事捷,與我馬仗。」遂出軍,與頠俱進。至法23c0b城下,曇朗陽敗走,法23c0b乘之,頠失援而走,曇朗取其馬仗,歸于巴山。

    周文育軍少船,余孝頃有船在上牢,文育遣軍主焦僧度襲之,盡取以歸,仍於豫章立柵。軍中食盡,諸將欲退,文育不許,使人間行遺周迪書,約為兄弟。迪得書甚喜,許饋以糧。於是文育分遣老弱乘故船沿流俱下,燒豫章柵,偽若遁去者。孝頃望之,大喜,不復設備。文育由間道兼行,據芊韶,芊韶上流則歐陽頠、蕭孜,下流則傅泰、余孝頃營,文育據其中間,築城饗士,頠等大駭。頠退入泥溪,文育遣嚴威將軍周鐵虎等襲頠,癸巳,擒之。文育盛陳兵甲,與頠乘舟而宴,巡蹠口城下,使其將丁法洪攻泰,擒之,孜、孝頃退走。

  • 甲午,周以于謹為太傅,大宗伯侯莫陳崇為太保,晉公護為大冢宰,柱國武川賀蘭祥為大司馬,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司寇。

  • 周人殺魏恭帝。

  • 三月,庚子,周文育送歐陽頠、傅泰于建康。丞相霸先與頠有舊,釋而厚待之。

  • 周晉公護以趙景公獨孤信名重,不欲顯誅之,己酉,逼令自殺。
  • 甲辰,以司空王琳為湘、郢二州刺史。
  • 曲江侯勃在南康,聞歐陽頠等敗,軍中忷懼。甲寅,德州刺史陳法武、前衡州刺史譚世遠攻勃,殺之。

  • 夏,四月,己卯,鑄四柱錢,一當二十。
  • 齊遣使請和。
  • 壬午,周王謁成陵;乙酉,還宮。
  • 齊以太師斛律金為右丞相,前大將軍可朱渾道元為太傅,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仁為太保,尚書令常山王演為司空,錄尚書事長廣王湛為尚書令,右僕射楊愔為左僕射,仍加開府儀同三司。并省尚書右僕射崔暹為左僕射,上黨王渙錄尚書事。

  • 丁亥,周王享太廟。
  • 壬辰,改四柱錢一當十;丙申,復閉細錢。
  • 故曲江侯勃主帥蘭敱襲殺譚世遠,軍主夏侯明徹殺敱,持勃首降。勃故記室李寶藏奉懷安侯任據廣州。蕭孜、余孝頃猶據石頭,為兩城,各據其一,多設船艦,夾水而陳。丞相霸先遣平南將軍侯安都助周文育擊之。戊戌,安都潛師夜燒其船艦,文育帥水軍、安都帥步軍進攻之;蕭孜出降,孝頃逃歸新吳,文育等引兵還。丞相霸先以歐陽頠聲著南土,復以頠為衡州刺史,使討嶺南,未至,其子紇已克始興,頠至嶺南,諸郡皆降,遂克廣州,嶺南悉平。

  • 周儀同三司齊軌謂御正中大夫薛善曰:「軍國之政,當歸天子,何得猶在權門!」善以告晉公護,護殺之,以善為中外府司馬。

  • 五月,戊辰,余孝頃遣使詣丞相府乞降。

  • 王琳既不就徵,大治舟艦,將攻陳霸先;六月,戊寅,霸先以開府儀同三司侯安都為西道都督,周文育為南道都督,將舟師二萬會武昌以擊之。

  • 秋,七月,辛亥,周王享太廟。

  • 河南、北大蝗。齊主問於魏郡丞崔叔瓚曰:「何故致蝗?」對曰:「五行志:土功不時,蝗蟲為災。今外築長城,內興三臺,殆以此乎!」齊主怒,使左右毆之,擢其髮,以溷沃其頭,曳足以出。叔瓚,季舒之兄也。

  • 八月,丁卯,周人歸梁世祖之柩及諸將家屬千餘人於王琳。
  • 戊辰,周王祭太社。
  • 甲午,進丞相霸先位太傅,加黃鉞、殊禮,贊拜不名。九月,辛丑,進丞相為相國,總百揆,封陳公,備九錫,陳國置百司。

  • 周孝愍帝性剛果,惡晉公護之專權。司會李植自太祖時為相府司錄,參掌朝政,軍司馬孫恆亦久居權要,及護執政,植、恆恐不見容,乃與宮伯乙弗鳳、賀拔提等共譖之於周王。植、恆曰:「護自誅趙貴以來,威權日盛,謀臣宿將,爭往附之,大小之政,皆決於護。以臣觀之,將不守臣節,願陛下早圖之!」王以為然。鳳、提曰:「以先王之明,猶委植、恆以朝政,今以事付二人,何患不成!且護常自比周公,臣聞周公攝政七年,陛下安能七年邑邑如此乎!」王愈信之,數引武士於後園講習,為執縛之勢。植等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,光洛以告護。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,恆為潼州刺史,欲散其謀。後王思植等,每欲召之,護泣諫曰:「天下至親,無過兄弟,若兄弟尚相疑,他人誰可信者!太祖以陛下富於春秋,屬臣後事,臣情兼家國,實願竭其股肱。若陛下親覽萬機,威加四海,臣死之日,猶生之年。但恐除臣之後,姦回得志,非唯不利陛下,亦將傾覆社稷,使臣無面目見太祖於九泉。且臣既為天子之兄,位至宰相,尚復何求!願陛下勿信讒臣之言,疏棄骨肉。」王乃止不召,而心猶疑之。

    鳳等益懼,密謀滋甚,刻日召羣公入醼,因執護誅之;張光洛又以告護。護乃召柱國賀蘭祥、領軍尉遲綱等謀之,祥等勸護廢立。時綱總領禁兵,護遣綱入宮召鳳等議事,及至,以次執送護第,因罷散宿衞兵。王方悟,獨在內殿,令宮人執兵自守。護遣賀蘭祥逼王遜位,幽於舊第。悉召公卿公議,廢王為略陽公,迎立岐州刺史寧都公毓。公卿皆曰:「此公之家事,敢不唯命是聽!」乃斬鳳等於門外,孫恆亦伏誅。

    時李植父柱國大將軍遠鎮弘農,護召遠及植還朝,遠疑有變,沈吟久之,乃曰:「大丈夫寧為忠鬼,安可作叛臣邪!」遂就徵。既至長安,護以遠功名素重,猶欲全之,引與相見,謂之曰:「公兒遂有異謀,非止屠戮護身,乃是傾危宗社。叛臣賊子,理宜同疾,公可早為之所。」乃以植付遠。遠素愛植,植又口辯,自陳初無此謀。遠謂為信然,詰朝,將植謁護。護謂植已死,左右白植亦在門。護大怒曰:「陽平公不信我!」乃召入,仍命遠同坐,令略陽公與植相質於遠前。植辭窮,謂略陽公曰:「本為此謀,欲安社稷,利至尊耳!今日至此,何事云云!」遠聞之,自投於牀曰:「若爾,誠合萬死。」於是護乃害植,并逼遠令自殺。植弟叔詣、叔謙、叔讓亦死,餘子以幼得免。初,遠弟開府儀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,每勸遠除之,遠不能用。及遠臨刑,泣謂穆曰:「吾不用汝言以至此!」穆當從坐,以前言獲免,除名為民,及其子弟亦免官。植弟淅州刺史基,尚義歸公主,當從坐,穆請以二子代基命,護兩釋之。

    後月餘,護弒略陽公,黜王后元氏為尼。

    癸亥,寧都公自岐州至長安,甲子,卽天王位,大赦。

  • 冬,十月,戊辰,進陳公爵為王。辛未,梁敬帝禪位于陳。
  • 癸酉,周魏武公李弼卒。
  • 陳王使中書舍人劉師知引宣猛將軍沈恪勒兵入宮,衞送梁主如別宮,恪排闥見王,叩頭謝曰:「恪身經事蕭氏,今日不忍見此。分受死耳,決不奉命!」王嘉其意,不復逼,更以盪主王僧志代之。乙亥,王卽皇帝位于南郊,還宮,大赦,改元。奉梁敬帝為江陰王,梁太后為太妃,皇后為妃。

    以給事黃門侍郎蔡景歷為祕書監、兼中書通事舍人。是時政事皆由中書省,置二十一局,各當尚書諸曹,總國機要,尚書唯聽受而已。

  • 丙子,上幸鍾山,祠蔣帝廟。庚辰,上出佛牙於杜姥宅,設無遮大會,帝親出闕前膜拜。

  • 辛巳,追尊皇考文瓚為景皇帝,廟號太祖,皇妣董氏曰安皇后,追立前夫人錢氏為昭皇后,世子克為孝懷太子,立夫人章氏為皇后。章后,烏程人也。

  • 置刪定郎,治律令。
  • 乙酉,周王祀圜丘;丙戌,祀方丘;甲午,祭太社。
  • 戊子,太祖神主祔太廟,七廟始共用一太牢,始祖薦首,餘皆骨體。
  • 侯安都至武昌,王琳將樊猛棄城走,周文育自豫章會之。安都聞上受禪,歎曰:「吾今茲必敗,戰無名矣!」時兩將俱行,不相統攝,部下交爭,稍不相平。軍至郢州,琳將潘純陀於城中遙射官軍,安都怒,進軍圍之;未克,而王琳至弇口,安都乃釋郢州,悉衆詣沌口,留沈泰一軍守漢曲。安都遇風不得進,琳據東岸,安都等據西岸,相持數日,乃合戰,安都等大敗。安都、文育及裨將徐敬成、周鐵虎、程靈洗皆為琳所擒,沈泰引兵奔歸。琳引見諸將與語,周鐵虎辭氣不屈,琳殺鐵虎而囚安都等,總以一長鏁繫之,置琳所坐447d下,令所親宦者王子晉掌視之。琳乃移湘州軍府就郢城,又遣其將樊猛襲據江州。

  • 十一月,丙申,上立兄子蒨為臨川王,頊為始興王;弟子曇朗已死而上未知,遙立為南康王。

  • 庚子,周王享太廟;丁未,祀圜丘;十二月,庚午,謁成陵;癸酉,還宮。

  • 譙淹帥水軍七千、老弱三萬自蜀江東下,欲就王琳,周使開府儀同三司賀若敦、叱羅暉等擊之,斬淹,悉俘其衆。

  • 是歲,詔給事黃門侍郎蕭乾招諭閩中。時熊曇朗在豫章,周迪在臨川,留異在東陽,陳寶應在晉安,共相連結,閩中豪帥往往立砦以自保。上患之,使乾諭以禍福,豪帥皆帥衆請降,卽以乾為建安太守。乾,子範之子也。

  • 初,梁興州刺史席固以州降魏,周太祖以固為豐州刺史。久之,固猶習梁法,不遵北方制度,周人密欲代之,而難其人,乃以司憲中大夫令狐整權鎮豐州,委以代固之略。整廣布恩威,傾身撫接,數月之間,化洽州府。於是除整豐州刺史,以固為湖州刺史。整遷豐州於武當,旬日之間,城府周備,遷者如歸。固之去也。其部曲多願留為整左右,整諭以朝制,弗許,莫不流涕而去。

  • 齊人於長城內築重城,自庫洛枝東至4ca8紇戍,凡四百餘里。

  • 初,齊有術士言「亡高者黑衣」,故高祖每出,不欲見沙門。顯祖在晉陽,問左右:「何物最黑?」對曰:「無過於漆。」帝以上黨王渙於兄弟第七,使庫直都督破六韓伯昇之鄴徵渙。渙至紫陌橋,殺伯昇而逃,浮河南渡;至濟州,為人所執,送鄴。

    帝之為太原公也,與永安王浚皆見世宗,帝有時洟出,浚責帝左右曰:「何不為二兄拭鼻!」帝心銜之。及卽位,浚為青州刺史,聰明矜恕,吏民悅之。浚以帝嗜酒,私謂親近曰:「二兄因酒敗德,朝臣無敢諫者,大敵未滅,吾甚以為憂。欲乘驛至鄴面諫,不知用吾不?」或密以白帝,帝益銜之。浚入朝,從幸東山,帝裸裎為樂。浚進諫曰:「此非人主所宜!」帝不悅。浚又於屏處召楊愔,譏其不諫。帝時不欲大臣與諸王交通,愔懼,奏之。帝大怒曰:「小人由來難忍!」遂罷酒,還宮。浚尋還州,又上書切諫,詔徵浚。浚懼禍,謝疾不至,帝遣馳驛收浚,老幼泣送者數千人。至鄴,與上黨王渙皆盛以鐵籠,置於北城地牢,飲食溲穢,共在一所。

武帝永定二年(戊寅,公元五五八年)
  • 春,正月,王琳引兵下,至湓城,屯於白水浦,帶甲十萬。琳以北江州刺史魯悉達為鎮北將軍,上亦以悉達為征西將軍,各送鼓吹女樂。悉達兩受之,遷延顧望,皆不就;上遣安西將軍沈泰襲之,不克。琳欲引軍東下,而悉達制其中流,琳遣使說誘,終不從。己亥,琳遣記室宗虩求援於齊,且請納梁永嘉王莊以主梁祀。衡州刺史周迪欲自據南川,乃總召所部八郡守宰結盟,齊言入赴。上恐其為變,厚慰撫之。

    新吳洞主余孝頃遣沙門道林說琳曰:「周迪、黃法23c0b皆依附金陵,陰窺間隙,大軍若下,必為後患;不如先定南川,然後東下,孝頃請席卷所部以從下吏。」琳乃遣輕車將軍樊猛、平南將軍李孝欽、平東將軍劉廣德將兵八千赴之,使孝頃總督三將,屯於臨川故郡,徵兵糧於迪,以觀其所為。

  • 以開府儀同三司侯瑱為司空,衡州刺史歐陽頠為都督交 ‧ 廣等十九州諸軍事、廣州刺史。

  • 周以晉公護為太師。
  • 辛丑,上祀南郊,大赦;乙巳,祀北郊。
  • 辛亥,周王耕藉田。
  • 癸丑,周立王后獨孤氏。
  • 戊午,上祀明堂。
  • 二月,壬申,南豫州刺史沈泰奔齊。
  • 齊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,以齊主昏虐滋甚,陰為自全之計,曲意撫循所部。消難尚高祖女,情好不睦,公主訴之。上黨王渙之亡也,鄴中大擾,疑其赴成皋。消難從弟子瑞為尚書左丞,與御史中丞畢義雲有隙,義雲遣御史張子階詣北豫州采風聞,先禁消難典籤家客等。消難懼,密令所親中兵參軍裴藻託以私假,間行入關,請降于周。

    三月,甲午,周遣柱國達奚武、大將軍楊忠帥騎士五千迎消難,從間道馳入齊境五百里,前後三遣使報消難,皆不報。去虎牢三十里,武疑有變,欲還,忠曰:「有進死,無退生!」獨以千騎夜趣城下。城四面峭絕,但聞擊柝聲。武親來,麾數百騎西去,忠勒餘騎不動,俟門開而入,馳遣召武。齊鎮城伏敬遠勒甲士二千人據東城,舉烽嚴警。武憚之,不欲保城,乃多取財物,以消難及其屬先歸,忠以三千騎為殿。至洛南,皆解鞍而臥。齊衆來追,至洛北,忠謂將士曰:「但飽食,今在死地,賊必不敢渡水!」已而果然,乃徐引還。武歎曰:「達奚武自謂天下健兒,今日服矣!」周以消難為小司徒。

  • 丁酉,齊主自晉陽還鄴。

  • 齊發兵援送梁永嘉王莊於江南,冊拜王琳為梁丞相、都督中外諸軍、錄尚書事。琳遣兄子叔寶帥所部十州刺史子弟赴鄴。琳奉莊卽皇帝位,改元天啟。追諡建安公淵明曰閔皇帝。莊以琳為侍中、大將軍、中書監,餘依齊朝之命。

  • 夏,四月,甲子,上享太廟。
  • 乙丑,上使人害梁敬帝,立梁武林侯諮之子季卿為江陰王。
  • 己巳,周以太師護為雍州牧。
  • 甲戌,周王后獨孤氏殂。
  • 辛巳,齊大赦。
  • 齊主以旱祈雨於西門豹祠,不應,毀之,并掘其冢。
  • 五月,癸巳,余孝頃等屯二萬軍于工塘,連八城以逼周迪。迪懼,請和,并送兵糧。樊猛等欲受盟而還;孝頃貪其利,不許,樹柵圍之。由是猛等與孝頃不協。

  • 周以大司空侯莫陳崇為大宗伯。
  • 癸丑,齊廣陵南城主張顯和、長史張僧那各帥所部來降。
  • 辛酉,齊以尚書令長廣王湛錄尚書事,驃騎大將軍平秦王歸彥為尚書左僕射。甲辰,以前左僕射楊愔為尚書令。

  • 辛酉,上幸大莊嚴寺捨身;壬戌,羣臣表請還宮。

  • 六月,乙丑,齊主北巡,以太子殷監國,因立大都督府與尚書省分理衆務,仍開府置佐。齊主特崇其選,以趙郡王叡為侍中、攝大都督府長史。

  • 己巳,詔司空侯瑱與領軍將軍徐度帥舟師為前軍以討王琳。
  • 齊主至祁連池;戊寅,還晉陽。
  • 秋,七月,戊戌,上幸石頭,送侯瑱等。
  • 高州刺史黃法23c0b、吳興太守沈恪、寧州刺史周敷合兵救周迪。敷自臨川故郡斷江口,分兵攻余孝頃別城。樊猛等不救而沒;劉廣德乘流先下,故獲全。孝頃等皆棄舟引兵步走,迪追擊,盡擒之,送孝頃及李孝欽於建康,歸樊猛於王琳。

  • 甲辰,上遣吏部尚書謝哲往諭王琳。哲,朏之孫也。
  • 八月,甲子,周大赦。
  • 乙丑,齊主還鄴。
  • 辛未,詔臨川王蒨西討,以舟師五萬發建康,上幸冶城寺送之。
  • 甲戌,齊主如晉陽。
  • 王琳在白水浦,周文育、侯安都、徐敬成許王子晉以厚賂,子晉乃偽以小船依447d而釣。夜,載之上岸,入深草中,步投陳軍,還建康自劾;上引見,並宥之,戊寅,復其本官。

  • 謝哲返命,王琳請還湘州,詔追衆軍還。癸未,衆軍至自大雷。
  • 九月,甲申,周封少師元羅為韓國公以紹魏後。
  • 丁未,周王如同州;冬,十月,辛酉,還長安。
  • 余孝頃之弟孝勱及子公颺猶據舊柵不下;庚午,詔開府儀同三司周文育都督衆軍出豫章討之。

  • 齊三臺成,更命銅爵曰金鳳,金虎曰聖應,冰井曰崇光。十一月,甲午,齊主至鄴,大赦。齊主遊三臺,戲以槊刺都督尉子輝,應手而斃。

    常山王演以帝沈湎,憂憤形於顏色。帝覺之,曰:「但令汝在,我何為不縱樂!」演唯啼泣拜伏,竟無所言。帝亦大悲,抵盃於地曰:「汝似嫌我如是,自今敢進酒者斬之!」因取所御盃盡壞棄。未幾,沈湎益甚,或於諸貴戚家角力批拉,不限貴賤,唯演至,則內外肅然。演又密撰事條,將諫,其友王晞以為不可;演不從,因間極言,遂逢大怒。演性頗嚴,尚書郎中剖斷有失,輒加捶楚,令史姦慝卽考竟。帝乃立演於前,以刀鐶擬脅,召被演罰者,臨以白刃,求演之短;或無所陳,乃釋之。晞,昕之弟也。帝疑演假辭於晞以諫,欲殺之。王私謂晞曰:「王博士,明日當作一條事,為欲相活,亦圖自全,宜深體勿怪。」乃於衆中杖晞二十。帝尋發怒,聞晞得杖,以故不殺,髡鞭配甲坊。居三年,演又因諫爭,大被歐撻,閉口不食。太后日夜涕泣,帝不知所為,曰:「儻小兒死,柰我老母何!」於是數往問演疾,謂曰:「努力強食,當以王晞還汝。」乃釋晞,令詣演。演抱晞曰:「吾氣息惙然,恐不復相見!」晞流涕曰:「天道神明,豈令殿下遂斃此舍!至尊親為人兄,尊為人主,安可與計!殿下不食,太后亦不食。殿下縱不自惜,獨不念太后乎!」言未卒,演強坐而飯。晞由是免徒,還為王友。及演錄尚書事,除官者皆詣演謝,去必辭。晞言於演曰:「受爵天朝,拜恩私第,自古以為不可,宜一切約絕。」演從之。久之,演從容謂晞曰:「主上起居不恆,卿宜耳目所具,吾豈可以前逢一怒,遂爾結舌。卿宜為撰諫草,吾當伺便極諫。」晞遂條十餘事以呈,因謂演曰:「今朝廷所恃者惟殿下,乃欲學匹夫耿介,輕一朝之命!狂藥令人不自覺,刀箭豈復識親疏,一旦禍出理外,將柰殿下家業何!柰皇太后何!」演欷歔不自勝,曰:「乃至是乎!」明日,見晞曰:「吾長夜久思,今遂息意。」卽命火,對晞焚之。後復承間苦諫,帝使力士反接,拔白刃注頸,罵曰:「小子何知,是誰教汝?」演曰:「天下噤口,非臣誰敢有言!」帝趣杖,亂捶之數十;會醉臥,得解。帝褻黷之遊,徧於宗戚,所往留連;唯至常山第,多無適而去。尚書左僕射崔暹屢諫,演謂暹曰:「今太后不敢言,吾兄弟杜口,僕射獨能犯顏,內外深相感愧。」

    太子殷,自幼溫裕開朗,禮士好學,關覽時政,甚有美名。帝嘗嫌太子「得漢家性質,不似我」,欲廢之。帝登金鳳臺召太子,使手刃囚,太子惻然有難色,再三,不斷其首。帝大怒,親以馬鞭撞之,太子由是氣悸語吃,精神昏擾。帝因酣宴,屢云:「太子性懦,社稷事重,終當傳位常山。」太子少傅魏收謂楊愔曰:「太子,國之根本,不可動搖。至尊三爵之後,每言傳位常山,令臣下疑貳。若其實也,當決行之。此言非所以為戲,恐徒使國家不安。」愔以收言白帝,帝乃止。

    帝既殘忍,有司訊囚,莫不嚴酷,或燒犂耳,使立其上,或燒車釭,使以臂貫之,既不勝苦,皆至誣伏。唯三公郎中武強蘇瓊,歷職中外,所至皆以寬平為治。時趙州及清河屢有人告謀反者,前後皆付瓊推檢,事多申雪。尚書崔昂謂瓊曰:「若欲立功名,當更思餘理;數雪反逆,身命何輕!」瓊正色曰:「所雪者冤枉耳,不縱反逆也。」昂大慙。

    帝怒臨漳令稽曄、舍人李文思,以賜臣下為奴。中書侍郎彭城鄭頤私誘祠部尚書王昕曰:「自古無朝士為奴者。」昕曰:「箕子為之奴。」頤以白帝曰:「王元景比陛下於紂。」帝銜之。頃之,帝與朝臣酣飲,昕稱疾不至,帝遣騎執之,見方搖膝吟詠,遂斬於殿前,投尸漳水。

    齊主北築長城,南助蕭莊,士馬死者以數十萬。重以脩築臺殿,賜與無節,府藏之積,不足以供,乃減百官之祿,撤軍人常廩,併省州郡縣鎮戍之職,以節費用焉。

  • 十二月,庚寅,齊以可朱渾道元為太師,尉粲為太尉,冀州刺史段韶為司空,常山王演為大司馬,長廣王湛為司徒。

  • 壬午,周大赦。

  • 齊主如北城,因視永安簡平王浚、上黨剛肅王渙於地牢。帝臨穴謳歌,令浚等和之,浚等惶怖且悲,不覺聲顫;帝愴然,為之下泣,將赦之。長廣王湛素與浚不睦,進曰:「猛虎安可出穴!」帝默然。浚等聞之,呼湛小字曰:「步落稽,皇天見汝!」帝亦以浚與渙皆有雄略,恐為後害,乃自刺渙,又使壯士劉桃枝就籠亂刺。槊每下,浚、渙輒以手拉折之,號哭呼天,於是薪火亂投,燒殺之,填以土石。後出之,皮髮皆盡,尸色如炭,遠近為之痛憤。帝以儀同三司劉郁捷殺浚,以浚妃陸氏賜之;馮文洛殺渙,以渙妃李氏賜之,二人皆帝家舊奴也。陸氏尋以無寵於浚,得免。

  • 高涼太守馮寶卒,海隅擾亂。寶妻洗氏懷集部落,數州晏然。其子僕,生九年,是歲,遣僕帥諸酋長入朝,詔以僕為陽春太守。

  • 後梁主遣其大將軍王操將兵略取王琳之長沙、武陵、南平等郡。

武帝永定三年(己卯,公元五五九年)
  • 春,正月,己酉,周太師護上表歸政,周王始親萬機;軍旅之事,護猶總之。初改都督軍州事為總管。

  • 王琳召桂州刺史淳于量。量雖與琳合而潛通於陳;二月,辛酉,以量為開府儀同三司。

  • 壬午,侯瑱引兵焚齊舟艦於合肥。

  • 丙戌,齊主於甘露寺禪居深觀,唯軍國大事乃以聞。尚書左僕射崔暹卒,齊主幸其第哭之,謂其妻李氏曰:「頗思暹乎?」對曰:「思之。」帝曰:「然則自往省之。」因手斬其妻,擲首牆外。

  • 齊斛律光將騎一萬,擊周開府儀同三司曹回公,斬之,柏谷城主薛禹生棄城走,遂取文侯鎮,立戍置柵而還。

  • 三月,戊戌,齊以高德政為尚書右僕射。
  • 吐谷渾寇周邊;庚戌,周遣大司馬賀蘭祥擊之。
  • 丙辰,齊主至鄴。
  • 梁永嘉王莊至郢州,遣使入貢于齊。王琳遣其將雷文策襲後梁監利太守蔡大有,殺之。

  • 齊主之為魏相也,膠州刺史定陽文肅侯杜弼為長史,帝將受禪,弼諫止之。帝問:「治國當用何人?」對曰:「鮮卑車馬客,會須用中國人。」帝以為譏己,銜之。高德政用事,弼不為之下,嘗於衆前面折德政;德政數言其短於帝,弼恃舊,不自疑。夏,帝因飲酒,積其愆失,遣使就州斬之;既而悔之,驛追不及。

  • 閏四月,戊子,周命有司更定新曆。
  • 丁酉,遣鎮北將軍徐度將兵志南皖口。
  • 齊高德政與楊愔同為相,愔常忌之。齊主酣飲,德政數強諫,齊主不悅,謂左右曰:「高德政恆以精神凌逼人。」德政懼,稱疾,欲自退。帝謂楊愔曰:「我大憂德政病。」對曰:「陛下若用為冀州刺史,病當自差。」帝從之。德政見除書,卽起。帝大怒,召德政謂曰:「聞爾病,我為爾針。」親以小刀刺之,血流霑地。又使曳下斬去其足,劉桃枝執刀不敢下,帝責桃枝曰:「爾頭卽墮地!」桃枝乃斬其足之三指。帝怒不解,囚德政於門下,其夜,以氈輿送還家。明旦,德政妻出珍寶滿四牀,欲以寄人,帝奄至其宅,見之,怒曰:「我御府猶無是物!」詰其所從得,皆諸元賂之,遂曳出,斬之。妻出拜,又斬之,并其子伯堅。以司州牧彭城王浟為司空,侍中高陽王湜為尚書右僕射;乙巳,以浟兼太尉。

  • 齊主封子紹廉為長安王。

  • 辛亥,周以侯莫陳崇為大司徒,達奚武為大宗伯,武陽公豆盧寧為大司寇,柱國輔城公邕為大司空。

  • 乙卯,周詔:「有司無得糾赦前事;唯庫廐倉廩與海內所共,若有侵盜,雖經赦宥免其罪,徵備如法。」

  • 周賀蘭祥與吐谷渾戰,破之,拔其洮陽、洪和二城,以其地為洮州。

  • 五月,丙辰朔,日有食之。

  • 齊太史奏,今年當除舊布新。齊主問於特進彭城公元韶曰:「漢光武何故中興?」對曰:「為誅諸劉不盡。」於是齊主悉殺諸元以厭之。癸未,誅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,囚韶等十九家。韶幽於地牢,絕食,啗衣袖而死。

  • 周文育、周迪、黃法23c0b共討余公颺,豫章太守史熊曇朗引兵會之,衆且萬人。文育軍於金口,公颺詐降,謀執文育,文育覺之,囚送建康。文育進屯三陂。王琳遣其將曹慶帥二千人救余孝勱,慶分遣主帥常衆愛與文育相拒,自帥其衆攻周迪及安南將軍吳明徹,迪等敗,文育退據金口。熊曇朗因其失利,謀殺文育以應衆愛,監軍孫白象聞其謀,勸文育先之,文育不從。時周迪棄船走,不知所在,乙酉,文育得迪書,自齎以示曇朗,曇朗殺之於坐而併其衆,因據新淦城。曇朗將兵萬人襲周敷,敷擊破之,曇朗單騎奔巴山。

  • 魯悉達部將梅天養等引齊軍入城。悉達帥麾下數千人濟江自歸,拜平南將軍、北江州刺史。

  • 六月,戊子,周以霖雨,詔羣臣上封事極諫。左光祿大夫猗氏樂遜上言四事:其一,以為「比來守令代期既促,責其成效,專務威猛;今關東之民淪陷塗炭,若不布政優優,聞諸境外,何以使彼勞民,歸就樂土!」其二,以為「頃者魏都洛陽,一時殷盛,貴勢之家,競為侈靡,終使禍亂交興,天下喪敗;比來朝貴器服稍華,百工造作務盡奇巧,臣誠恐物逐好移,有損政俗。」其三,以為「選曹補擬,宜舉衆共之;今州郡選置,猶集鄉閭,況天下銓衡,不取物望,既非機事,何足可密!其選置之日,宜令衆心明白,然後呈奏。」其四,以為「高洋據有山東,未易猝制,譬猶棋劫相持,爭行先後,若一行不當,或成彼利,誠應捨小營大,先保封域,不宜貪利邊陲,輕為舉動。」

  • 周處士韋敻,孝寬之兄也,志尚夷簡,魏、周之際,十徵不屈。周太祖甚重之,不奪其志,世宗禮敬尤厚,號曰「逍遙公」。晉公護延之至第,訪以政事;護盛脩第舍,敻仰視堂,歎曰:「酣酒嗜音,峻宇彫牆,有一于此,未或不亡。」護不悅。

    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寇儁,讚之孫也,少有學行。家人常賣物,多得絹五匹,儁於後知之,曰:「得財失行,吾所不取。」訪主還之。敦睦宗族,與同豐約,教訓子孫,必先禮義。自大統中,稱老疾,不朝謁;世宗虛心欲見之,儁不得已入見。王引之同席而坐,問以魏朝舊事;載以御輿,令於王前乘之以出,顧謂左右曰:「如此之事,唯積善者可以致之。」

  • 周文育之討余孝勱也,帝令南豫州刺史侯安都繼之。文育死,安都還,遇王琳將周炅、周協南歸,與戰,擒之。孝勱弟孝猷帥所部四千家詣安都降。安都進軍至左里,擊曹慶、常衆愛,破之。衆愛奔廬山,庚寅,廬山民斬之,傳首。

  • 詔臨川王蒨於南皖口置城,使東徐州刺史吳興錢道戢守之。

  • 丁酉,上不豫,丙午,殂。上臨戎制勝,英謀獨運,而為政務崇寬簡,非軍旅急務,不輕調發。性儉素,常膳不過數品,私宴用瓦器、蚌盤,殽核充事而已;後宮無金翠之飾,不設女樂。

    時皇子昌在長安,內無嫡嗣,外有強敵,宿將皆將兵在外,朝無重臣,唯中領軍杜稜典宿衞兵在建康。章皇后召稜及中書侍郎蔡景歷入禁中定議,祕不發喪,急召臨川王蒨於南皖。景歷親與宦者、宮人密營斂具。時天暑,須治梓宮,恐斤斧之聲聞於外,乃以蠟為祕器,文書詔敕,依舊宣行。

    侯安都軍還,適至南皖,與臨川王俱還朝。甲寅,王至建康,入居中書省,安都與羣臣定議,奉王嗣位,王謙讓不敢當。皇后以昌故,未肯下令,羣臣猶豫不能決。安都曰:「今四方未定,何暇及遠!臨川王有大功於天下,須共立之。今日之事,後應者斬!」卽按劍上殿,白皇后出璽,又手解蒨髮,推就喪次,遷殯大行于太極西階。皇后乃下令,以蒨纂承大統。是日,卽皇帝位,大赦。秋,七月,丙辰,尊皇后為皇太后。辛酉,以侯瑱為太尉,侯安都為司空。

  • 齊顯祖將如晉陽,乃盡誅諸元,或祖父為王,或身嘗貴顯,皆斬於東市,其嬰兒投於空中,承之以矟。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,悉棄尸漳水,剖魚者往往得人爪甲,鄴下為之久不食魚。使元黃頭與諸囚自金鳳臺各乘紙鴟以飛,黃頭獨能至紫陌乃墮,仍付御史中丞畢義雲餓殺之。唯開府儀同三司元蠻、祠部郎中元文遙等數家獲免。蠻,繼之子,常山王演之妃父;文遙,遵之五世孫也。定襄令元景安,虔之玄孫也,欲請改姓高氏,其從兄景皓曰:「安有棄其本宗而從人之姓者乎!丈夫寧可玉碎,何能瓦全!」景安以其言白帝,帝收景皓,誅之,賜景安姓高氏。

  • 八月,甲申,葬武皇帝於萬安陵,廟號高祖。

  • 戊戌,齊封皇子紹義為廣陽王;以尚書右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左僕射,都官尚書崔昂為右僕射。

  • 周御正中大夫崔猷建議,以為:「聖人沿革,因時制宜。今天子稱王,不足以威天下,請遵秦、漢舊制稱皇帝,建年號。」乙亥,周王始稱皇帝,追遵文王曰文皇帝,改元武成。

  • 癸卯,齊詔:「民間或有父祖冒姓元氏,或假託攜養者,不問世數遠近,悉聽改復本姓。」

  • 初,高祖追諡兄道譚為始興昭烈王,以其次子頊襲封。及世祖卽位,頊在長安未還,上以本宗乏饗,戊戌,詔徙封頊為安成王,皇子伯茂為始興王。

  • 初,周太祖平蜀,以其形勝之地,不欲使宿將居之,問諸子:「誰可往者?」皆不對。少子安成公憲請行,太祖以其幼,不許。壬子,周人以憲為益州總管,時年十六,善於撫綏,留心政術,蜀人悅之。九月,乙卯,以大將軍天水公廣為梁州總管。廣,導之子也。

  • 辛酉,立皇子伯宗為太子。
  • 己巳,齊主如晉陽。
  • 辛未,周主封其弟輔成公邕為魯公,安成公憲為齊公,純為陳公,盛為越公,達為代公,通為冀公,逌為滕公。

  • 乙亥,立太子母吳興沈妃為皇后。
  • 周少保懷寧莊公蔡祐卒。
  • 齊顯祖嗜酒成疾,不復能食,自知不能久,謂李后曰:「人生必有死,何足致惜!但憐正道尚幼,人將奪之耳!」又謂常山王演曰:「奪則任汝,慎勿殺也!」尚書令開封王楊愔、領軍大將軍平秦王歸彥、侍中廣漢燕子獻、黃門侍郎鄭頤皆受遺詔輔政。冬,十月,甲午,殂。癸卯,發喪,羣臣號哭,無下泣者,唯楊愔涕泗嗚咽。太子殷卽位,大赦。庚戌,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,皇后為皇太后;詔諸土木金鐵雜匠一切停罷。

  • 王琳聞高祖殂,乃以少府卿吳郡孫瑒為郢州刺史,總留任,奉梁永嘉王莊出屯濡須口,齊揚州道行臺慕容儼帥衆臨江,為之聲援。十一月,乙卯,琳寇大雷,詔侯瑱、侯安都及儀同徐度將兵禦之。安州刺史吳明徹夜襲湓城,琳遣巴陵太守任忠擊明徹,大破之,明徹僅以身免。琳因引兵東下。

  • 齊以右丞相斛律金為左丞相,常山王演為太傅,長廣王湛為太尉,段韶為司徒,平原王淹為司空,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,河間王孝琬為司州牧,侍中燕子獻為右僕射。

  • 辛未,齊顯祖之喪至鄴。

  • 十二月,戊戌,齊徙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,廣陽王紹義為范陽王,長樂王紹廣為隴西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