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傳
昭公二十九年【經】
二十有九年春,公至自乾侯,居于鄆,齊侯使高張來唁公。
公如晉,次于乾侯。
夏四月庚子,叔詣卒。
秋七月。
冬十月,鄆潰。
【傳】
二十九年春,公至自乾侯,處于鄆。齊侯使高張來唁公,稱主君。子家子曰:「齊卑君矣,君祇辱焉。」公如乾侯。
三月己卯,京師殺召伯盈、尹氏固及原伯魯之子。尹固之復也,有婦人遇之周郊,尤之,曰:「處則勸人為禍,行則數日而反,是夫也,其過三歲乎?」
夏五月庚寅,王子趙車入于鄻以叛,陰不佞敗之。
平子每歲賈馬,具從者之衣屨,而歸之于乾侯。公執歸馬者,賣之,乃不歸馬。衛侯來獻其乘馬,曰啟服,塹而死。公將為之櫝。子家子曰:「從者病矣,請以食之。」乃以帷裹之。
公賜公衍羔裘,使獻龍輔於齊侯,遂入羔裘。齊侯喜,與之陽榖。公衍、公為之生也,其母偕出。公衍先生,公為之母曰:「相與偕出,請相與偕告。」三日,公為生,其母先以告,公為為兄。公私喜於陽榖而思於魯,曰:「務人為此禍也,且後生而為兄,其誣也久矣。」乃黜之,而以公衍為大子。
秋,龍見于絳郊。魏獻子問於蔡墨曰:「吾聞之,蟲莫知於龍,以其不生得也,謂之知。信乎?」對曰:「人實不知,非龍實知。古者畜龍,故國有豢龍氏,有御龍氏。」獻子曰:「是二氏者,吾亦聞之,而不知其故。是何謂也?」對曰:「昔有飂叔安,有裔子曰董父,實甚好龍,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,龍多歸之,乃擾畜龍,以服事帝舜,帝賜之姓曰董,氏曰豢龍,封諸鬷川,鬷夷氏其後也。故帝舜氏世有畜龍。及有夏孔甲,擾于有帝,帝賜之乘龍,河、漢各二,各有雌雄。孔甲不能食,而未獲豢龍氏。有陶唐氏既衰,其後有劉累,學擾龍于豢龍氏,以事孔甲,能飲食之。夏后嘉之,賜氏曰御龍,以更豕韋之後。龍一雌死,潛醢以食夏后。夏后饗之,既而使求之。懼而遷于魯縣,范氏其後也。」獻子曰:「今何故無之?」對曰:「夫物,物有其官,官脩其方,朝夕思之。一日失職,則死及之。失官不食。官宿其業,其物乃至。若泯棄之,物乃坻伏,鬱湮不育。故有五行之官,是謂五官,實列受氏姓,封為上公,祀為貴神。社稷五祀,是尊是奉。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。龍,水物也,水官棄矣,故龍不生得。不然,周易有之,在《乾》之《姤》曰:『潛龍勿用。』其《同人》曰:『見龍在田。』其《大有》曰:『飛龍在天。』其《夬》曰:『亢龍有悔。』其《坤》曰:『見群龍無首,吉。』《坤》之《剝》曰:『龍戰于野。』若不朝夕見,誰能物之?」獻子曰:「社稷五祀,誰氏之五官也?」對曰:「少皞氏有四叔,曰重、曰該、曰修、曰熙,實能金、木及水。使重為句芒,該為蓐收,修及熙為玄冥,世不失職,遂濟窮桑,此其三祀也。顓頊氏有子曰犂,為祝融;共工氏有子曰句龍,為后土,此其二祀也。后土為社,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為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」
冬,晉趙鞅、荀寅帥師城汝濱,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。
仲尼曰:「晉其亡乎!失其度矣。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,以經緯其民,卿大夫以序守之。民是以能尊其貴,貴是以能守其業。貴賤不愆,所謂度也。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,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。今棄是度也,而為刑鼎,民在鼎矣,何以尊貴?貴何業之守?貴賤無序,何以為國?且夫宣子之刑,夷之蒐也,晉國之亂制也,若之何以為法?」蔡史墨曰:「范氏、中行氏其亡乎!中行寅為下卿,而干上令,擅作刑器,以為國法,是法姦也。又加范氏焉,易之,亡也。其及趙氏,趙孟與焉。然不得已,若德,可以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