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傳
   文公十三年

【經】
十有三年春王正月。
夏五月壬午,陳侯朔卒。
邾子蘧蒢卒。
自正月不雨,至于秋七月。
大室屋壞。
冬,公如晉。衛侯會公于沓。
狄侵衛。
十有二月己丑,公及晉侯盟。
公還自晉,鄭伯會公于棐。

【傳】

十三年春,晉侯使詹嘉處瑕,以守桃林之塞。

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,夏,六卿相見於諸浮。趙宣子曰;「隨會在秦,賈季在狄,難日至矣,若之何?」中行桓子曰:「請復賈季,能外事,且由舊勳。」郤成子曰:「賈季亂,且罪大,不如隨會,能賤而有恥,柔而不犯,其知足使也,且無罪。」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,執其帑於晉,使夜逸。請自歸于秦,秦伯許之。履士會之足于朝。秦伯師于河西,魏人在東。壽餘曰:「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,吾與之先。」使士會,士會辭曰:「晉人,虎狼也,若背其言,臣死,妻子為戮,無益于君,不可悔也。」秦伯曰:「若背其言,所不歸爾帑者,有如河。」乃行。繞朝贈之以策,曰:「子無謂秦無人,吾謀適不用也。」既濟,魏人譟而還。秦人歸其帑,其處者為劉氏。

邾文公卜遷于繹。史曰:「利於民,而不利於君。」邾子曰:「苟利於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樹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與焉。」左右曰:「命可長也,君何弗為?」邾子曰:「命在養民。死之短長,時也。民苟利矣,遷也,吉莫如之!」遂遷于繹。五月,邾文公卒。君子曰:「知命。」

秋七月,大室之屋壞,書,不共也。

冬,公如晉朝,且尋盟。衛侯會公于沓,請平于晉。公還,鄭伯會公于棐,亦請平于晉。公皆成之。鄭伯與公宴于棐,子家賦《鴻雁》。季文子曰:「寡君未免於此。」文子賦《四月》。子家賦《載馳》之四章。文子賦《采薇》之四章。鄭伯拜,公答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