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傳
僖公五年 【經】
五年春,晉侯殺其世子申生。
杞伯姬來朝其子。
夏,公孫茲如牟。
公及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
秋八月,諸侯盟于首止。鄭伯逃歸不盟。
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
九月戊申朔,日有食之。
冬,晉人執虞公。
【傳】
五年春王正月,辛亥朔,日南至。公既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。而書,禮也。凡分、至、啟、閉,必書雲物,為備故也。
晉侯使以殺大子申生之故來告。初,晉侯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與屈,不慎,寘薪焉。夷吾訴之。公使讓之。士蒍稽首而對曰:「臣聞之,無喪而慼,憂必讎焉。無戎而城,讎必保焉。寇讎之保,又何慎焉!守官廢命,不敬。固讎之保,不忠。失忠與敬,何以事君?《詩》云:『懷德惟寧,宗子惟城。』君其修德,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,將尋師焉,焉用慎?」退而賦曰:「狐裘尨茸,一國三公,吾誰適從?」及難,公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「君父之命不校。」乃徇曰:「校者,吾讎也。」踰垣而走。披斬其祛,遂出奔翟。
夏,公孫茲如牟,娶焉。
會于首止,會王大子鄭,謀寧周也。
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,故勸之城其賜邑,曰:「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孫不忘。吾助子請。」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,美。遂譖諸鄭伯,曰:「美城其賜邑,將以叛也。」申侯由是得罪。
秋,諸侯盟。王使周公召鄭伯,曰:「吾撫女以從楚,輔之以晉,可以少安。」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,故逃歸不盟。孔叔止之,曰:「國君不可以輕,輕則失親;失親,患必至。病而乞盟,所喪多矣!君必悔之。」弗聽,逃其師而歸。
楚鬬穀於菟滅弦,弦子奔黃。於是江、黃、道、柏方睦於齊,皆弦姻也。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設備,故亡。
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。宮之奇諫曰:「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從之。晉不可啟,寇不可翫。一之為甚,其可再乎?諺所謂『輔車相依,唇亡齒寒』者,其虞、虢之謂也。」公曰:「晉,吾宗也,豈害我哉?」對曰:「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。大伯不從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為文王卿士,勳在王室,藏於盟府。將虢是滅,何愛於虞?且虞能親於桓,莊乎,其愛之也,桓、莊之族何罪,而以為戮,不唯偪乎?親以寵偪,猶尚害之,況以國乎?」公曰:「吾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」對曰:「臣聞之,鬼神非人實親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書》曰:『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。』又曰:『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』又曰:『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』如是,則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馮依,將在德矣。若晉取虞,而明德以薦馨香,神其吐之乎?」弗聽,許晉使。宮之奇以其族行,曰:「虞不臘矣,在此行也,晉不更舉矣。」
八月甲午,晉侯圍上陽。問於卜偃曰:「吾其濟乎?」對曰:「克之。」公曰:「何時?」對曰:「童謠云:『丙之晨,龍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鶉之賁賁,天策焞焞,火中成軍,虢公其奔。』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?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鶉火中,必是時也。」
冬十二月丙子朔,晉滅虢,虢公醜奔京師。師還,館于虞,遂襲虞,滅之。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秦穆姬,而脩虞祀,且歸其職貢於王。故書曰:「晉人執虞公。」罪虞,且言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