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國策
  卷二十七 ‧ 韓策二

公叔且殺幾瑟

公叔且殺幾瑟也,宋赫為謂公叔曰:「幾瑟之能為亂也,內得父兄,而外得秦、楚也。今公殺之,太子無患,必輕公。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,必陰事之。秦、楚若無韓,必陰事伯嬰。伯嬰亦幾瑟也。公不如勿殺。伯嬰恐,必保于公。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,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。秦、楚挾幾瑟以塞伯嬰,伯嬰外無秦、楚之權,內無父兄之眾,必不能為亂矣。此便于公。」